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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一秒都不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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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消费者发现,一些智能电视品牌的广告从十秒到几十秒不等,有的甚至跳不过来,大大降低了观看体验。

根据调查报告,近90%的被调查人员表示,他们的智能电视包含开关广告;约73%的被调查人员表示,他们“一秒也受不了”。被调查人员强烈愿意改变智能电视产品的现状,约79%的用户认为开关广告需要改进和完善。

为什么开机广告长期存在?

真的不能关掉吗?

业内人士指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启动广告是一些智能电视制造商的重要利润来源之一,成为强制植入的“标准”。

记者随机选择一个品牌的智能电视进行测试,发现在启动过程中,一个持续15秒的商业广告跟随品牌标志,广告播放后立即呈现电视桌面。

在调查中,记者随机选择了另一个品牌的智能电视,在启动过程中也出现了15秒的商业广告。不同的是,广告图片的左上角标有“广告”一词,右上角的倒计时旁边有“按返回键跳过”的提示。

根据许多电视品牌的官方客户服务,为了屏蔽启动广告,消费者通常需要在电视设置-本机信息中找到设备序列号、激活码或有线网卡MAC地址,提供给官方客户服务,由官方客户服务后台操作,远程点对点实现启动广告屏蔽。

一些电视品牌通过微信在线客户服务进行背景操作,可在2至3个工作日内清除启动广告。在调查中,记者联系客户服务3天后,测试电视系统启动整个品牌界面,启动广告消失。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说,电视制造商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营者有义务真实、全面、准确地告知消费者与消费者有重要利益的信息。

电视开机广告

必须能够“一键关闭”

通过测试可以看出,消费者要简单快速地关闭开机广告并不容易。

早在2019年,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公开采访了7个市场份额较高的电视品牌,要求其提供“一键关闭”功能。同年12月,江苏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还对消极企业提起了中国第一起电视广告公益诉讼。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居上表示,根据《广告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互联网页面以弹出方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明确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2020年11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和2021年3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智能电视制作人有权决定开机广告的内容、时间和播放方式。因此,智能电视制作人也是开机广告的经营者。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有关规定,法律不禁止广告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向消费者推送广告,但应明确设置一键关闭窗口,确保消费者拒绝(选择),这是经营者应承担的无条件法律义务。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中国电子商会合作,于2020年发布了集团标准《智能电视启动广告技术规范》,明确要求电视启动广告总时间不超过30秒,必须具有一键关闭功能。一键关闭提示必须在广告播放后1秒内出现,并在3秒内完成响应,并将看到或不看到启动广告的选择返还给消费者。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居上介绍,集团标准不具备强制性,参与标准的企业自愿采用“但采用后要遵守,这是企业的自我承诺和约束。目前,参与集团标准的企业数量相当有限,但大多数企业自觉实施了集团标准。”

专家:建议出台国标,制定规范

更有力地保护消费者

专家认为,法律并不禁止电视广告,关键在于运营商如何推动,推动方式的优化和消费者如何选择接受或拒绝接受,更需要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规范。

专家介绍,为应对互联网广告在广告形式、商业模式、交付方式等方面的不断发展变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修订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并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特别是对智能家电、导航设备等反复弹出的广告问题,明确相应的规定。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包括智能家电在内的广告不能发送。近年来,智能家电广告的规定和对企业的约束越来越具体,合规红线也越来越明确。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居上表示,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智能电视制造商、广告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预计相关部门将出台更强制性的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以更有效地保护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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